Saturday, May 23, 2009

警方未出示搜查令下查行动党总部




安邦警方今天傍晚6时许,以调查烛光会扣留16人案为籍口,押着其中一名参与烛光请愿而被扣留的行动党总部职员黄隆汉,前往位于八打灵再也的行动党总部搜查证据。

今天警方的行动是行动党创党42年来,首次党总部遭到警方搜查。而且是在未出示搜查令下展开搜查行动,行动党全国副主席陈国伟谴责警方这次的搜查行动为“严重的滥权”。

10名安邦警员在卡玛尔(Kamal)助理警监带领下,于傍晚6点25分,登门前往行动党总部搜查证据。

警方过后也将黄隆汉专用的电脑,以及一些文件和活动的光碟带走。

6 comments:

路見要鳴 said...

身为执法者也没尊守法律!
权大于法时, 法律有何用?

黄绍华 said...

明兄,
人民对国阵和警方的不满及滥权,已超越了"肚懒"两个字所能形容,真的太过份,知法犯法。。太可悲了。

Anonymous said...

if the police did not respect the basic right in common law, how we as common rakyat in malaysia being protected. everytime when police can't solve the thief cases, simply they will blame it to Indonesian does it. this time.

an upset rakyat

黄绍华 said...

upset rakyat,
警方的举动确实令人失望,凡事偏帮一方,但他们忘了他们拿的薪金是我们的纳税钱。。。这不叫滥权叫什么呢?

Unknown said...

好好笑,该理的不理,该捉的不捉。

Unknown said...

是滥权吗?
不, 是叫执行任务,接到order。
难道不曾听到这些话常挂在他们的口中吗?
order就是法律了。
法律那是他们遵守的,法律是人民遵守的。
他们只是听从order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