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18, 2009

博客饭局后不可失良知


最近博客政棍饭局议论纷纷
网络近期讨论此事热乎乎
有政棍特想和博客交交流
也有类似公关安排会博客
吃饭交流在社交本来就平常

但有个人议程的饭局就该免
博客可在自家写他喜欢的
也可评自己的观察来写博
写博第一条件是评良知写
不可恶意无根据重伤某某人

也不可饭后为某某下笔写博
甚至是把烂臭的写成香的
博客都有不错的教育程度
应有足够分辨是非的能力
确实有几个博客饭后失良知

你我受邀出席交流饭局并没错
反证明你这博客有人重视你
但饭后必须保持思考的能力
之前有失误必须确保不重犯
不可因饭局而失去写博的良知

10 comments:

pingjinn said...

八个字:
交流可以,影响不必。

卓韋 said...

写部落格是很个人的事,是凭所看所听所感觉而写,失不失良知只有他本人才知道。

黄绍华 said...

林季兄,
你说得对,简单又直接。

Lexus兄,
大部份的博客都没问题啦,有失人格的没几个。

Anonymous said...

交流方式千万种,其目的也各有所不同。

主人家没错,出席者更没错。

主人家的出发点不由得我们控制。

最重要的是,出席者的心态和坚持。

人生不过如此-沈兴.sim Heng.(1963)。 said...

無事不登三宝殿。
此地無銀三百两。
早不请,偏偏有事时,才请。
没事,睬你都傻。現实的社会呀!真的一个饭局,可以解釋的了?那就容易咯!政棍的话可以信,米田共也可以吃了。

Johnny NGAU said...

我个人坚持一个信念:道不同,不相为谋。脑筋转动慢,脸皮不够厚,口出真言,为人不虚伪,性格暴躁,最怕突然失控搞乱饭局。这类交流的饭局不去也罢,吞下家里的隔夜饭菜还是色香味俱全。

黄绍华 said...

辉兄,
你说得对,博客本身应该站稳自己的脚步。不可轻易出卖自己的人格。


沈兴兄,
社会就是这样现实呀,无事找你干麻,找"空头"赚钱去啦。

黄绍华 said...

Johnny NGAU兄,
"道不同,不相为谋" 那是真的,免得吃了"消化不良",反而气坏了自己。就算吃自家隔夜饭菜也满足,无须豪华的饭局。

elims Chuang Kuang Hong 庄光宏 said...

'不可因饭局而失去写博的良知'

非常赞同!!!

黄兄,有机会会想要你的帮忙,杜绝社会不良风气的事。 时机到了再说~ 放心,不会为难你的。 ^_^

黄绍华 said...

光宏兄,
只怕小弟力量有限,如不想在这公开告诉,可以电邮给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