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9, 2011

100个拒绝国阵的理由之系列2


【100个拒绝国阵的理由之系列2】

2) “茅草行动”中政府扣留异议份子,吊销报章的出版准证(27/10/1987)

1987年间,教育部委派不谙华文的教师前往华小出任四个高职,引起华社的不满。最后,发生了空前的华社及华裔朝野大团结。1987年10月11日在吉隆坡天后宫召开会议,由行动党、马华、民政党和民间体联办的抗议大会,因政府当局不予理会,抗议大会成立的行动委员会号召从10月15日起,一连3天,有关的华小举行罢课抗议。

过后政府当局于14日同意进行协商,所以罢课抗议行动最后取消。尽管罢课抗议行动取消了,但是却给了马来人一个平台来作出强烈反弹,当时纳吉领导的巫青已经箭靶玄上了,还抛出了一句“要用华人的血来洗马来人的短剑”。

巫青团召集了一万名会员举行万人大会,会议上谴责马华领导人与董教总和反对党之间定下协议。同时要求当时的马华副会长兼劳工部长李金狮和教育部长安华辞职。

1987年10月27日开始,马哈迪政府以种族关系紧张为理由,展开大逮捕和查封报章的“茅草行动”(Operasi Lalang)。在茅草行动中,106名朝野政党领袖、华教人士、环保分子、社运分子以及宗教人士被捕,使整个社会陷入一片人人自危的氛围当中。

当时,政府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扣留他们,却始终未能提出他们危害国家安全的证据加以提控。同时,政府也吊销三家报章,包括英文报《星报》、中文报《星洲日报》及马来文报《祖国日报》(Watan) 的出版准证。

至11月14日为止,在 “茅草行动” 中共逮捕了106人,其中包括林吉祥、加巴星、林冠英、林晃升、沈慕羽、庄迪君博士、柯嘉逊博士。

当时,李金狮(马华署理总会长)却比人快一步,在 “茅草行动”展开大逮捕前先逃到澳洲去避难,而逃过被内安法令逮捕的命运。这让我很质疑,部分马华领袖并没在发生危机时与华社同在。
这是《内安法令》实施以来,当局所采取的最为广泛的一次逮捕行动,舆论形容,这是当年马哈迪确立其 “强人政治” 的标志。

民族冲突正在酝酿的当儿,却发生一宗残暴的意外,在吉隆坡秋杰地区(Chow Kit),有个马来士兵乱枪射毙了1名马来人和两名华人,这起事件引起了两族之间的骚动。

内政部在1988年3月发布白皮书,指责这三家报社“故意突出敏感课题”,以及“为个别族群利益斗争,而妄顾它对族群和谐、公共秩序及国家安全造成的后果”。这三家报社在1988年3月重新获得内政部发予出版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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